操作步骤
1. 检查设定
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高限、低限报警功能及控制输出点数和手动直接控制按钮(键)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。
2. 释放气体
利用导管、标定罩从标准气体气瓶中取样,使用标定罩向可燃气体探测器释放其应响应的气体。

3. 检查报警信号发生情况
检查可燃气体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的情况并记录报警响应时间。
4. 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报警情况
可燃气体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,观察并记录可燃气体控制器发出可燃气体报警声、光信号(包括报警总指示、部位指示等)情况和控制输出接点动作及计时、打印情况。同时检查可燃气体控制器消音功能、可燃气体报警声信号再启动功能和可燃气体报警信息显示功能。
5.检查复位后的报警功能
保持可燃气体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,手动复位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,20s后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否再次发出报警声、光信号。
6. 恢复
停止测试气体的释放,开启通风设备,去除试验部位气体,至所有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再发出可燃气体报警信号。手动复位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,20s后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指示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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